天山深读丨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金融堤坝”
——帮扶小额信贷政策解读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王永飞
帮扶小额信贷是防止返贫的“稳定器”,是产业发展的“启动金”,是金融信用的“孵化器”,也是基层治理的“试金石”。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金融监管局”)牵头,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五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落实帮扶小额信贷政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新疆金融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史晓霞表示,帮扶小额信贷政策的出台,是脱贫攻坚实践的经验总结、过渡期政策的优化升级、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安排三者的有机统一,将进一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跑好帮扶接力赛
帮扶小额信贷是一场10余年未曾间断的接力赛。
早在2014年,国务院扶贫办就牵头印发了《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正式推出“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参照基准利率发放、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并执行至2020年。
2021年,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后,扶贫小额信贷转换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将支持对象由扶贫小额信贷时期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拓展至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但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核心政策要点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5年末,新疆银行机构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400余亿元(含原扶贫小额信贷)。
5年过渡期结束后,全国自上而下建立了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机制。在此背景下,今年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印发了《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将过渡期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进一步调整为“帮扶小额信贷”,在对象范围、贷款额度、贴息方式等方面均作了优化。
依据这一通知精神,新疆金融监管局牵头制定了《方案》。《方案》明确,过渡期内发放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后到期的,符合帮扶小额信贷条件且此前未续贷或展期的,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按本通知执行。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帮扶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
提高帮扶精准度
这次政策调整后,支持对象由原来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及监测户,拓展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帮扶人口)。
《方案》明确,申请人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真实的生产经营融资需求、有劳动生产技能和还款能力;贷款资金应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的产业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帮扶小额信贷无抵押,免担保,期限3年。该贷款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帮扶人口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在贴息方式上,由以前的县级财政全额补贴转换为“中央与地方分级补贴+农户自担”的方式。
“贷款利率由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调整为由银行综合考虑自身资金和管理成本、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以及财政贴息等因素合理确定。”史晓霞说。
在风险补偿机制上,《方案》明确,已设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县(市、区)及师市保持现行机制基本稳定,鼓励其他地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适当方式分担贷款风险。
增强帮扶协同性
帮扶小额信贷是金融业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实际行动,是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具体实践,是“造血式”帮扶的路径安排。
下一步,新疆金融监管局将紧紧围绕帮扶人口所思所盼、所急所忧,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方案》提出,加大银行内部资源倾斜力度。鼓励银行对帮扶小额信贷给予适当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在人员配备、费用安排、绩效考核、核销资源等方面对帮扶小额信贷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切实满足帮扶人口生产经营贷款需求。
“我们鼓励银行改进信贷管理流程。”史晓霞说,银行要根据帮扶人口生产经营特点和周期、还款能力等情况,依法合规开展评级授信,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鼓励银行基于帮扶人口生产经营数据,在保障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开发授信模型,提高审批效率。
《方案》明确,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对帮扶小额信贷不良率高于银行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不作为监管评价和内部考核评价扣分因素。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无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的帮扶人口办理小额信贷续贷的,不因续贷单独下调贷款风险分类。
“我们还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形成政策落实的合力。”史晓霞说,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将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支持银行发放帮扶小额信贷。自治区财政部门将发挥好职能作用,按程序及时安排好财政贴息资金。
《方案》明确,提升贷款发放精准性。银行依法开展帮扶小额信贷业务,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帮扶人口按需申贷、银行按标准放贷,各地不得以行政命令、考核、通报、排名等方式对贷款余额、新增贷款、获贷率等指标提要求。
对逾期率偏高或增速过快的地区,金融监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向银行提示风险,指导银行积极稳妥化解风险,合力解决问题。对个别逾期或不良率畸高地区,银行将暂停发放帮扶小额信贷。